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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的通知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了,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附件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名称

机构代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所需信息

用  途

获取信息方式(可

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所需信息载体(可

多选)

□ 纸面 □ 光盘  □ 磁盘

是否申请费用减免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处理

情况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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