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谈区由各负责单位为主,省团办公室和相关省直部门协助的模式组织实施。现场由境内外投资商设立洽谈台,各市分团(含厦门市团)组织企业,按行业分别进入各洽谈区与投资商洽谈。
6.客商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林业厅、外办、国资委、环保局、旅游局、台办、侨办、贸促会、工商联,省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穗办、驻深办等部门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
7.政策咨询:对口洽谈活动现场设立海关、国检、国税、地税、土地、金融、商标、版权、知识产权和投资政策等10个咨询台,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外经贸厅、地税局、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国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派2名业务人员,并随带相关宣传资料,于9月8日下午在现场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有关背景版、咨询台、席卡、证件和参会人员住宿由省团办公室负责安排。
8.工作职责:
(1)有客商邀请任务的单位和各洽谈区负责单位的职责:
①按照省团下达的客商邀请任务,负责邀请境内外有投资意向的投资商参会,并按附件3的要求,于7月30日前将投资商名单报省团办公室汇总,以便提早发文通知各设区市,组织省内项目业主提前对接并参加对口洽谈。
②负责组织本行业的省内项目业主参会。
③负责本单位邀请客商的接待工作,并按洽谈区位置和客商席位卡,准时将客商引导入场。
④负责本洽谈区的场地布置及席位卡摆放等会务工作,凡自行设计制作背景版、席卡的单位,请提前与省团办公室联系,避免重复制作造成浪费。
⑤负责组织本行业对口洽谈和洽谈成果的统计报送工作。
(2)各市分团职责(含厦门市外资局):
①负责组织熟悉项目情况、了解相关政策并携带专业翻译的项目业主参会,准时将项目业主引导入场与外商洽谈。
②组织专人负责统计和报送项目洽谈情况。
(3)省团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对口洽谈的计划协调和场地安排。
②负责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学楼、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等场景氛围的设计、布置和各洽谈区背景版、席卡的制作。
③负责协调对口洽谈当日会计学院内的交通管制和对口洽谈现场各单位招商项目资料的发放和管理。
④负责组织对口洽谈成果的统计报送工作。
(二)拟组织两场境外专场对口洽谈活动
1.根据2007年11月12日省外经贸厅与西班牙坎塔布里亚地区发展协会经贸合作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西班牙坎塔布里亚地区发展协会将于投洽会期间组织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团组参加我省“投资海西”对口洽谈专场活动。
2.根据2007年11月15日第19次福建·长崎经贸混委会备忘录精神,省外经贸厅和日本长崎县产业劳动部拟于“投资海西”对口洽谈会期间,双方选择各自优势产业,组织相关企业家开展专场对口洽谈活动。
两场活动的时间为9月8日下午,与“投资海西”对口洽谈会同期举行,活动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活动由省团办公室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分团根据境外参会企业名单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对口洽谈。具体细案待与外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后制定。
(三)组织参加大会组委会举办的对接会
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分团要积极组织项目业主,参加组委会于9月7日至11日举办的综合对接、专题对接和投资商投资计划说明会等活动。
综合对接包括“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会”、“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对接会”、“国内企业投资合作项目对接会”和“第三国(地区)对第三国(地区)项目对接会”。
专题对接包括“上市公司对接”、“投资基金对接”、“品牌连锁加盟对接”、“政府与企业高端对接”、“交通运输对接”、“服务贸易对接”、“产权交易对接”、“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对接”、“专利技术对接”等专场对接活动。
投资商投资计划说明会,拟重点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企业或机构发布投资信息。
具体工作要求:
1.编制招商项目册。项目编制应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推出基础设施、能源、环保、农业、机械设备等关系产业发展的龙头和配套项目。同时,要编写产业简介和项目投资的市场效益分析材料,并译成中英文本。要充分利用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加大对台招商项目的编制力度。
2.报送对外招商项目资料。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工作。各市分团填报项目数量不少于50个。网上在线填报一定要在项目名称前冠名所在市、县、区,以便组织对接和发放入场券。大会“投资项目对接会”在线填报项目的网址:www.chinafair.org.cn。同时报送“福建国际投资促进网”,网址:www.fjfdi.com。
3.落实项目洽谈人员。各市分团要精心组织,认真培训项目洽谈和专业翻译人员,洽谈人员必须熟悉项目情况,了解相关政策,善于谈判。
4.负责将项目业主带入会场。由各设区市外经贸局派专人负责,按票证规定的场次、时间,提前将项目业主(着正装)带入会场,按指定席卡名单与外商进行洽谈。
5.负责对接、洽谈项目的统计和跟踪工作。
(四)精心组织参展工作
第十二届投洽会展馆规划设置投资馆、贸易馆和旅游馆,共13个展区,3000个国际标准展位(详见附件4)。
具体工作要求:
1.福建和厦门馆展位面积各270平方米,由福建省团和厦门市团整体设计、联合布展。各市分团应按省团的总体布局和具体要求,精心策划,充分展示各自的特色内容。
2.各市分团和省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发区展区、现代服务业展区、对外经济合作展区、装备制造业展区、节能环保展区的组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于6月30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报省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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