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08〕1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素质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现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责不清、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手段落后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为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积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全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目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农村综合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三)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四)合理设置机构。顺应县域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对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合理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