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举办国际科学技术会议和展览会的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五、省民委(取消2项)
1.宗教场所变更及撤销登记
2.文艺作品、宣传报道涉及少数民族重大或敏感问题审批
六、省公安厅(下放1项)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七、省司法厅(3项)
(一)取消1项
公证员执业审批(由司法部审批)
(二)授权部分市2项(只授权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和本溪五市)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2.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
八、省民政厅(下放1项)
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实施,报省民政厅备案)
九、省财政厅(取消1项)
罚没许可证的发放审批
十、省人事厅(委托各市2项)
1.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许可
2.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我省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十一、省劳动保障厅(3项)
(一)取消1项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审核
(二)下放2项
1.台港澳人员在我省就业许可
2.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十二、省国土资源厅(2项)
(一)取消1项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
(二)下放1项
土地开发审核(10公顷-400公顷)
十三、省建设厅(2项)
(一)取消1项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科研或教学实习审批
(二)调整1项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由事业单位负责)
十四、省信息产业厅(取消3项)
1.无线电台(站)呼号的指配及频率转让许可
2.设立业余无线电台(站)审批
3.向社会发行信息技术标准化识别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