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十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市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市政府决定授予丹江口市等7个县市区政府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授予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0个单位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名单附后)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构建"平安十堰、和谐十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十堰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考核优秀单位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竹山县人民政府
茅箭区人民政府
房县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张湾区人民政府
郧县人民政府
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