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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
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

  为保证政府高效运转,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市政府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现就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全部纳入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系统。
  二、实施时间和内容
  从3月开始,在政务值守、政府指令办理和反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三个方面施行。
  三、具体要求
  (一)关于政务值守
  1、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转到手机等通讯工具上,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2、明确值班工作人员,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充实值班工作力量,值班人员必须懂政策,熟悉业务和值班规程,能妥善处理日常事务。
  3、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手机电话要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随时能通话。
  (二)关于政府指令办理和反馈
  1、各地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市政府领导、秘书、总值班室(应急办)、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后,要按电话要求即接即报。需要找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的,要立即接通电话;需要回复电话的,要在5分钟内回复电话。
  2、对市政府及总值班室(应急办)下达的指令,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办理,不得延误。要求回复情况的,必须按指令要求和时限及时回复。确因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明确答复的,应先说明原因,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按期完成交办事项。
  (三)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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