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新增工业产值30亿元以上(由市经委、黄冈经济开发区、招商局负责)。
51、深入开展“四城联创”,实施遗爱湖治理保护、主干道路黑化硬化、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配套等重点工程。加快实施旧城改造(由市建委、“四城联创”指挥部、园林局、卫生局、旅游局、文明办负责)。
52、抓好城区“菜篮子”工程,力争扩大基地面积3万亩(由市农办、农业局负责)。
53、认真贯彻“一主三化”方针,发挥比较优势,壮大主导产业,增创特色优势,推进县域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台阶。完善激励竞争机制,鼓励支持基础较好的县市率先建成经济强县,提升在全省县域经济中的位次。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完善县市城区功能,扩大中心城镇规模,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强化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54、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创建生态县市、生态村镇、生态园区和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由市环保局、园林局、水利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5、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医药、化工、纺织、建筑、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坚决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老化、污染严重的企业(由市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委、各行业协会负责)。
56、对政府、企业和相关单位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把项目准入关。(由市环保局、经委、招商局、工商局、监察局负责)
57、把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生态环保、资源利用,作为选择项目、招商引资的重要指标,新上项目坚决进行环评和落实“三同时”,决不引进破坏资源、恶化环境的项目(由市招商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负责)。
58、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与运营管理,黄冈市区和武穴、麻城污水处理厂确保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他县城污水处理厂年内开工建设(由市建委、环保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59、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开发整理造地、集约节约用地、重点保障工业项目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荒地开发、废弃地整理和迁村腾地,继续开展市区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清查处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监察局负责)
三、推进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60、积极投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加快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五个“一体化”的思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实验,率先突破,切实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新路。充分发挥黄冈的比较优势,积极承接圈内产业转移,不断深化工业、农业、旅游、劳务等方面的协作配套,形成在城市圈内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聚集发展的产业格局,在区域经济融合中加快发展、奋力赶超(由市发展改革委、经委、交通局、建委、环保局、农业局、旅游局、劳动保障局、商务局负责)。
61、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思路,实行全方位、多领域招商,在突出重点引进工业项目的同时,注重引进现代农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新招商方式,积极适应沿海产业以产业链条为纽带的整体转移和配套转移的新特点,大力推进产业集群招商,实现由“单个企业招商”向“产业整体引进”转变,从“承接产业”到“对接产业”转变。精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参与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由市招商局、经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