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在稳定粮食、棉花生产的同时,加快建设畜牧、水产大县和双低油菜基地(由市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财政局负责)。
24、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抓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由市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
25、加大农业标准化和机械化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增收(由市农业局、农机局负责)。
2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长江回水堤防建设工程,更新改造9座大型泵站,除险加固15座小型病险水库,完成蕲水灌区续建工程(由市水利局、农办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27、进一步抓好高产农田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由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负责)。
28、加快农村饮水安全、电网、通信、沼气等工程建设,解决44.1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村沼气“一建三改”项目5.25万户(由市水利局、农业局、黄冈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黄冈分公司、中国联通黄冈分公司、中国电信黄冈分公司负责)。
29、加强农村商业、文化等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农家店600家,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乡镇、200个村(由市商务局、文化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0、加大扶贫开发和灾后重建力度。继续实施“1321”工程,实现137个重点贫困村和62个老区贫困村的整村推进目标。整合扶贫资源,确保当年解决7万绝对贫困人口和12万低收入人口的温饱与脱贫问题(由市扶贫办、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负责)。
31、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千方百计把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由市民政局、经委、财政局、黄冈供电公司、建委、交通局、物价局、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32、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完善信用担保和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健全信贷激励机制,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加大信贷投入,提高金融业经营水平和效益(由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黄冈银监分局、市保监行业协会、信用联社、开发性金融合作办负责)。
33、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拓展“三农”保险,发展各类责任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由市保监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负责)。
34、精心培育旅游品牌。把旅游业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旅游开发,加快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景区和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由市旅游局、交通局、商务局负责)。
35、支持“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发展。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精心组织节会活动,提高黄冈旅游知名度(由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6、积极发展房地产业。认真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和房地产用地统一储备供应制度,支持规模开发和集中连片住宅小区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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