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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19、实行向部分企业派驻价格监督检查员制度。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市、区县物价部门向成品油、液化气、化肥、食品、副食品等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派驻价格监督检查员,宣传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企业对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20、开展专项收费清理。进一步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改进审验管理方式。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整顿后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规范职业资格考试收费行为,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21、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和成品油、石油液化气、化肥等价格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和惠农价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价格政策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以及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严肃查处电信、交警、邮政、铁路等垄断行业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22、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企业串通涨价、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不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继续抓好明码标价工作。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主动征求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
  六、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23、推进价格法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落实好《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抓紧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市物价系统价格行政行为监督检查,加大对越权定价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24、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部门协调,不断改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服务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学校、进社区。组织检查验收“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适时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加快价格诚信建设步伐,促进行业价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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