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农村、边远地区,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或者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消毒后,可选远离居民点500米以外、远离饮用水源50米以外的地方,将尸体在距地面2米以下深埋。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
第四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推荐的传染病管理监督员,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证件,并承担其规定的监督管理职权。
第四十一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立的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由本单位推荐,经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部门卫生主管机构批准并发给证件,并承担本单位及责任地段的传染病管理检查任务。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传染病管理检查员执行任务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给予协助。
第四十三条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解聘和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资格的取消,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二)单位自备水源未经批准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的;
(三)未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粪便、污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四)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的;
(六)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