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潮府办〔200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150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3项指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为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但也要看到,我市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影响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因素仍没有消除。“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以此次专项督查行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潮州市安会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缜密督查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确保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