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铜政发〔2008〕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基本市情市力数据,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
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对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监测和统计预警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有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以现代建材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城市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普查进度安排:2008年12月底以前为普查的准备阶段,2009年1-5月为普查登记和复查阶段,2009年3-9月为普查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为数据发布、资料出版、开发应用、普查工作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