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5月15日为动员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有:
一是成立机构,分解任务。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将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经办人员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区县质监局要组织召开辖区煤矿生产企业会议,重点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对煤矿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的各项规定,让煤矿生产企业明确他们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大力宣传煤矿生产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以及目标任务,争取煤矿生产企业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检定机构要组织人员参加区县质监局组织的煤矿生产企业会议,宣传检定工作的重要性,宣讲检定工作办理程序和联络方式,为企业送检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深入煤矿企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从5月16日到6月15日为申报整治阶段。重点工作有:
一是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各区县质监局要主动与当地经委、煤管局等部门联系,掌握辖区煤矿生产企业的数量、矿井数量,各区县质监局要与辖区内所有合法煤矿签订强检计量器具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格式见附件1),落实煤矿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带有普遍性的监管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切实将安全隐患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组织申报,建立档案。各区县质监局要组织辖区煤矿生产企业对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依法如实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区县局和检定机构各一份),企业填表后必须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区县质监局和检定机构。各区县质监局要以此为基础,逐个登记造册,建立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煤矿生产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品种和数量。
三是规范检定,建立动态数据库。各检定机构要依据企业申报建立检定区域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库,并将信息录入中国质量监督业务平台(www.cqs.gov.cn)强制工作计量管理系统,制定周期检定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及时向企业发出催检通知,将送检时间、送检渠道、完成时限和联系通迅信息书面告知煤矿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布点的通知》(渝质监发〔2008〕73号)划定的区域开展检定工作,落实检定责任,确保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按期保质完成检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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