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顺序同《申请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以上人员还需提交《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一览表》(可下载),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或内退证明复印件。
⑩专职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
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与本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加盖人事代理机构印章的《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可下载)复印件;
○11专职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本招标代理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加盖相应社保中心印章的《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可下载)、资格有效期内的人员社保缴费发票证明资料复印件;
○12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应单独装订成册);
○1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14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申请,除提供1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
每一项业绩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业绩应以工程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并与《申请表》中内容的顺序一致;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以下称申请表)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尽⒏北靖从〖?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5)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8)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许可期限内)
(二)审查
标准:
申请人条件符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的有关规定。
上述文件在http://www.bjjs.gov.cn和办公场所公开供查阅。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