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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赣卫中字[2008]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传统医学师承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师承人员及指导老师的准入条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52号令执行。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书复印件报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逐级报省卫生厅备案。

  二、师承人员须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出师考核时间和内容在首批师承关系合同书执行期满后另行通知。跟师学习的形式:跟师临床,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内容: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医经典著作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内容。

  三、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开始进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考核大纲内容进行,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省卫生厅负责全省确有专长考核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确有专长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10日-31日,由各设区市卫生局按要求审核办理。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省卫生厅提前3个月在卫生厅网站上公告。

  五、《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首页-政务公开-医政管理-项目管理)中下载使用。《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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