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间、集中绿地;
砖石铺装;
。
3、区域内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 ;
[道路][楼间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沟渠];
[蓄水池];
[化粪池];
[污水井];
[雨水井];
变配电系统包括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
4、[燃气调节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地下机动车库 平方米;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16、信报箱;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六: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
附件七:
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2
BF--2008--2713 合同编号: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