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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失效]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 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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