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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企业出京开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企业出京开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出京承揽工程,经研究决定将原“市场行为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诚信证明”合并为一,统一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办理,自2008年3月20日开始实施。

  今后企业出京凡需开具证明者,请与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63966363,63951166-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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