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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文明安全工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填表注意事项:
  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根据施工许可证内容和企业工商注册名称准确填写。
  2、工程所在地点填写应准确详细。
  3、工程建设规模一栏房屋建筑工程填写面积平米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填写工程合同金额。
  4、工程建设类型选择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基础或轨道交通等工程。
  5、施工部位和已完成工作量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层数或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金额。
  6、达标考核评定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检查确认,评分表使用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总评分不得低于85分。

  附件二
  区县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程汇总表

  区、县:(签章)                           编号: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施 工 单 位

面积规模

在施部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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