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突出民生重点,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突出立法重点,更加注重创制性立法。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特别是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立法;更多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通过网站等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并强化听取效果。
  (三)作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实际、没有继续实施必要的,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四)探索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选取1-2件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分析规律,总结经验,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
  (一)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内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依据《漯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过错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结合,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及时上报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督促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报送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上报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实质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三)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发布《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工作,结合实际案例中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细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有效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
  (四)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保证示范点具有典型性、辐射性、导向性。对工作进展缓慢、失去典型示范意义的,取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资格;对达到示范单位标准和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确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