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备水平持续提升。到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35万千瓦,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达到33亿元,其中大中型动力机械达到3000台以上,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达到3400台以上,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得到较快发展。到2020年,每公顷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15千瓦以上,农业机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2.作业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以上,小麦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玉米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3.经济效益显著增长。2010年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12亿元,纯收入达到4.8亿元,农机化对全市农村经济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对农民人均收入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
(三)发展重点
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玉米生产机械化为突破口,加快玉米机械化进程,稳定提升小麦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在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经济作物、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机械化,推动由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延伸。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职能,为加快农机化发展提供支撑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县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管理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推广机构、乡镇农业机械化区域管理设置,使其成为连接农村、农业和农机户之间的桥梁。市、县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有机户,切实搞好推广服务;要积极开展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生产企业等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开发、研制、引进适合我市农业生产所需的农业机械,努力构建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农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各级财政对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证。
(二)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机械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开发信息资源,尽快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要突出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信息服务工作,向农民提供作业价格、机具分布等资讯,确保关键季节的机械化生产顺利进行。
(三)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完善培训手段和设施,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农业机械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职业技术的需求;要切实搞好农业机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轮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要大力开展各类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操作人员使用技能,为其就业提供方便。
(四)鼓励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创新。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实现从单纯的生产服务向全面的社会化服务转变。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在资金、信贷、库棚建设用地等方面对农机合作组织给予支持,逐步构建以民营为主体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在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