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漯政[2008]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认真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豫政〔2007〕47号),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已达到28.26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230.7万千瓦,各种农用拖拉机9.51万台,各类配套农机具21万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小麦生产主要过程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装备结构不尽合理,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任务依然艰巨。
发展农业机械化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科技进步,带动农业机械工业发展。各级政府要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拓展思路,采取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推进现代农业为总目标,以调整结构、优化服务、强化农机管理部门的调控、引导、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结构,创新机制,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农机与农艺结合,不断提升农机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