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卫生局或各区卫生局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health.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
1.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各区卫生局提出申请;
2.开展1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
3.开展1、2所列放射诊疗工作,同时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广东省卫生厅提出申请。
(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变更、注销:
校验: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变更、注销: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三)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群体健康普查:
1.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在本市各行政区域内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向辖区卫生局申请;
2.在深圳市内跨行政区域进行群体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向市卫生局申请;
3.在广东省省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向广东省卫生厅申请;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向卫生部申请。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各受理卫生行政部门。
九、行政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复核-审批-发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注销及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群体健康普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