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治理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或变相赌博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违规长期占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管理相对人的车辆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以谋取私利;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不正之风。
三、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不断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服务流程。严格执行《
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四)全面推行院(站、所)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院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建立院(站、所)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