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丙义(涧西区副区长)
      王建军(西工区副区长)
      戴培元(老城区副区长)
      张敬北(瀍河区统战部长)
      杨 平(洛龙区副区长)
      任卫杰(吉利区副区长)
      温国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苏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503887276 63251310电子邮箱:lygl@hncd.gov.cn
  领导小组下设4个督查组,于3月23日起对各单位展开验收。
  第一督查组(督查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管理局、财政局各1人
  第二督查组(督查伊川县、新安县、嵩县)
  组长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局
  成员:市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各1人
  第三督查组(督查偃师市、孟津县、吉利区)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市交通局、建委、安全生产管理局、财政局各1人
  第四督查组(督查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高新区)
  组长单位:市建委
  成员:市公安局、财政局各1人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建委、市交通局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配合。各县(市、 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加强对公路桥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协调,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桥梁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对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增强公路桥梁建设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监管部门的管理水平。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桥梁的鉴定分类,并按附表汇总上报,其运行程序是:交通系统管辖的桥梁分别报市公路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汇总,市交通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城建系统管辖的桥梁由市建委汇总后报市政府。要求务于3月23日前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文档)同时报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除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外,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