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丙义(涧西区副区长)
王建军(西工区副区长)
戴培元(老城区副区长)
张敬北(瀍河区统战部长)
杨 平(洛龙区副区长)
任卫杰(吉利区副区长)
温国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苏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503887276 63251310电子邮箱:lygl@hncd.gov.cn
领导小组下设4个督查组,于3月23日起对各单位展开验收。
第一督查组(督查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管理局、财政局各1人
第二督查组(督查伊川县、新安县、嵩县)
组长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局
成员:市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各1人
第三督查组(督查偃师市、孟津县、吉利区)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市交通局、建委、安全生产管理局、财政局各1人
第四督查组(督查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高新区)
组长单位:市建委
成员:市公安局、财政局各1人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建委、市交通局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配合。各县(市、 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加强对公路桥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协调,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桥梁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对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增强公路桥梁建设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监管部门的管理水平。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桥梁的鉴定分类,并按附表汇总上报,其运行程序是:交通系统管辖的桥梁分别报市公路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汇总,市交通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城建系统管辖的桥梁由市建委汇总后报市政府。要求务于3月23日前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文档)同时报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除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外,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