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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8]17号 2008年2月2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07年8月以来,为吸取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委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3次大的道路桥梁排查治理活动。全市所有桥梁实现了一桥一档,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危桥治理工作有效展开。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桥梁动态管理,促进安全隐患整治,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2月28日一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桥梁排查及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务院把今年作为道路桥梁(隧道)“隐患整治年”。本次专项活动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排查,重点治理,确保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桥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专项活动的阶段划分
  (一)2月28日-3月5日(组织准备阶段)。
  (二)3月6日-3月16日(全面排查及鉴定阶段)。
  (三)3月17日-3月22日(制定消除隐患方案阶段)。
  (四)3月23日-3月30日(审核方案及总结阶段)
  各阶段要加强衔接沟通,边查边改。
  三、专项活动的内容和运作
  本次专项活动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所有在用、在建桥梁和隧道。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一)在建桥梁(隧道)
  1.查基本建设程序。检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招标投标是否规范。
  2.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设计是否安全可靠。
  3.查项目管理。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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