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8]11号 2008年1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我市农村沼气“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确保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实事落实到实处,现就2008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积极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大力搞好循环农业示范村,通过强化技术培训,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沼气服务水平,拓展沼气利用途径,提高沼气利用效率,推进我市沼气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新发展户用沼气10万座,其中示范桔秆原料沼气1万座。
新建沼气工程200座,其中大型沼气工程65处,小型沼气工程135处。
加强县级农村能源站建设,继续完善30家区域性沼气服务公司,新建村级沼气服务网点700个,沼气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培训各类沼气技术人员1300人。完成对新建沼气农户的安全使用培训任务。
在全市选择100个村,开展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
三、建设重点
1.户用沼气。2008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重点是:循环农业示范村沼气用户比例达到70%;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到60%;移民搬迁新村达到50%;畜禽养殖专业村达到80%;粮食种植主产区示范推广秸秆原料沼气;积极做好沼气“空白自然村”的示范建设工作,实现全市所有的自然村村村有沼气的目标。
2.沼气工程。2008年在千头以上养猪场和百头以上奶牛养殖小区重点发展2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气工程;在小型养猪场和养牛场发展100立方米的中型沼气工程;在农村敬老院、学校示范建设5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工程;在部分重点村发展小型联体沼气工程;重点扶持发展集中供气模式的沼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