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建立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数据库系统,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重点。市和区、县商务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库系统的填报、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信息沟通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市商务局将通过市商务局网站等形式及时发布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重大事项、市和区、县商务局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动态和做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国家和北京市发生的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及其分析等信息,指导区、县商务局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区、县商务局应当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设立联络员,及时、定期向市商务局报送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附则]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廉洁自律守则

  1、不准索取管理对象、当事人及其亲友的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接受企业或者当事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不准借公务之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参加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7、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人情案以及违反工作程序,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8、回避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9、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10、不准野蛮执法、违法实施处罚或收取费用以及擅自处理罚没款等。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中纪委、市纪委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二:
月   (区)县商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检查问题数量

占问题总数比例

已整改数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未建立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建立

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规定要求

双语应急广播不能覆盖全部营业区域

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

应急照明不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要求

主辅疏散通道宽度不够

安全疏散标志不规范

变配电室管理不规范

消防设施被圈占、不符合要求

用电、用火、用气不规范

教育培训不到位

其他问题(隐患)

发现问题总数

备注:本月出动执法检查人数:      ;检查单位数:        ;

     做出行政处罚起数:      ;待改正问题数:       ;

     处罚金额:          ;上月结转改正问题数:    ;

说明:本表每月5日前上报。

   传真电话:8720095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