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彭水府发〔200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双基”工作, 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专项整治,严格监察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继续扎实抓好2008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保家镇人民政府等先进集体和李胜贤等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再立新功;未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迎头赶上,努力开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2007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等奖:保家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普子镇人民政府、万足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汉葭镇人民政府、高谷镇人民政府、连湖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李胜贤 汉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冉茂强 高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德旭 连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