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市场营销网络,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大户)以“反租倒包”等形式参与生产开发。不断加大专业合作组织和营销大户培育力度,探索创新产业运行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为产销环节提供准确的科技和市场信息。充分发挥县内农贸市场的作用,建设蔬菜专业市场,鼓励市场主体在县外建立销售窗口。
(四)建立产业监管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监测体系,不断完善检测手段,强化蔬菜产品监督检验。初步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追溯制度和认证认可制度,开展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试点工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宣传和推广蔬菜无害化栽培技术,加强质量监管,对主导蔬菜产品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在重点生产区域开展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定性定量监测检验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五)加大投入,扶持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产业发展资金,动员和鼓励城市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财政适当补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对成规模的生产基地建设、设施栽培、市场营销等环节给予适当扶持。一是鼓励规模化种植。对在规划的蔬菜基地内集中连片种植优质品种50亩以上的业主或种植大户分品种补助购种费20元/亩;二是鼓励设施栽培。对新建钢架标准蔬菜大棚,经验收合格,补助大棚建设费1000元/个;三是鼓励种植大户。对集中连片规范化种菜面积10亩以上、种菜年收入4万元以上的种菜大户,给予补助2000元/户(取前10名);四是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对生产面积在200亩以上,会员在50户上以上且运作规范、带动生产发展明显的蔬菜专业合作组织补助工作经费3000元/个;五是扶持营销大户。在全县重点扶持积极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引导基地规模有序发展,组织产品销售有力,年销售蔬菜在200吨以上的营销大户或企业,给予每户(家)5000元补助(取前3名)。
(六)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县上将把蔬菜产业纳入对基地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对乡镇实行目标考核,兑现奖惩。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随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对发展快、效果好、工作得力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发展迟缓、效果较差、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