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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苏通长江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六、违章处理

  1、对U行车辆,按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2、对于交换通行卡等逃交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其通行,在其补交应当缴纳的车辆通行费后予以放行;对里程难以确定的交换通行卡等逃交通行费的车辆,按南网或北网全程以及跨江大桥通行费的总和收取车辆通行费。

  七、优惠措施

  为方便长江两岸社会经济交流,对行驶在竹行、苏通大桥北、南通开发区、苏通大桥南和常熟开发区五个收费站间的过江车辆,统一计算南北岸接线部分最低收费:1-4型客车分别按5元、5元、10元和10元标准收取;1-5型货车分别按5元、10元、10元、15元和15元的标准收取;对行驶在这五个收费站间的过江载货车辆,未超限的或超限30%以内的最低计重收费标准由20元降为10元,超限30%以上的过江载货车辆按附表三收取车辆通行费。

  20座以上客车通过苏通大桥跨江大桥部分实行通行费优惠,即按60元/车次标准执行;出租车通过苏通大桥跨江大桥部分按25元/车次优惠标准执行;今后如开通苏州-南通城际班车,优惠政策另行制定。

  八、本通知由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表一:苏通大桥南北岸接线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附表二:苏通大桥南北岸接线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不超限车辆);

  附表三:苏通大桥南北岸接线载货汽车超限加重收费标准。

  附表四 :苏通大桥跨江大桥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附表五:苏通大桥跨江大桥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不超限车辆)

  附表六:苏通大桥跨江大桥载货汽车超限加重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交通厅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一
苏通大桥南北岸接线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收费车型

划分标准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

(元/公里)

最低收费

(元)

1型

≤7座

1

0.45

15

≤2吨

1.5

0.675

15

2型

8座-19座

1.5

0.675

15

2吨-5吨(含5吨)

2

0.90

20

3型

20座-39座

2

0.90

20

5吨-10吨(含10吨)

2.5

1.125

20

4型

≥40座

2

0.90

20

10吨-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3

1.35

30

5型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3.5

1.57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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