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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二00八年“五一”期间值班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二00八年“五一”期间值班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政府通知,2008年“五一”放假时间为2008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六),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市政府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精神,各单位2008年“五一”节日前,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要进行认真检查,“五一”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安排好值班,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遇有突发情况,能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表于2008年4月29日之前报市商务局办公室(31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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