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夯实征管基础。加强征管制度建设,要按照“金税三期”软件设计,结合流程再造,修订完善征管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务登记,加大对非正常户的清理力度。加强核定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定率征收规定。引导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应用面年内达到80%,继续做好税库银联网。结合社会信用等级建设,加强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日常管理。
(十七)强化税(费)种管理。营业税要加强对房地产、建筑、餐饮娱乐、服务业的税收征管,要加强营业税与发票使用的比对管理;企业所得税要落实好新法的政策衔接和配套制度办法,加强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继续抓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继续大力推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上半年对年扣缴税额超过80万元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实行明细申报,做好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资源税要严格执行“资源税管理证明”制度;加强对纳税人财产登记的管理,建立健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数据库;做好车船税代扣代缴单位的管理;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完善土地使用税GPS定位管理,加强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管工作;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房地产相关税种的管理;加强对社保基数、参保人数、无缴费能力的核查,认真做好社保征管的整改工作,主动协调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强河道费、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征管。
八、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十八)转变纳税服务理念,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理念。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入手,简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精简并统一纳税人的报表资料。继续推行“春风工程”和“阳光工程”,继续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坚持“八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九)加强政务公开,深化软环境建设。从纳税人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和最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重点环节入手,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和拓展办税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好“四清理、四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目录,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既方便纳税人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又要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地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