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7年度旗县市区食品安全责任状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7年度旗县市区食品安全责任状的通报
(乌政办发〔2008〕52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四子王旗、商都县、丰镇市、兴和县为2007年度旗县市区食品安全实绩突出单位;授予集宁区、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卓资县、凉城县、化德县为2007年度旗县市区食品安全实绩比较突出单位,并予以通报。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乌兰察布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希望各旗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完成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