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二)提高城市建筑抗震设防能力
  1.加强城市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定出台《太原市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地震、发改、建管、规划、土地部门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审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2.加快城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根据国家“十五”重点项目“太原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工作成果,把地下活断层构造分布作为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的科学依据。
  (三)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
  1.建设太原市数字化测震台网。加强与省地震部门合作,共享资源,加密观测,建成由一个中心台、6个子台组成的太原市数字化测震台网,纳入山西省台网运行。使太原盆地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2级,速报能力达到10分钟以内。
  2.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将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和扶持地震科技基础研究项目,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发改、地震、国土、水务、气象、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科学布点,资源互补,共同开展地下水、地形变、地磁场等项目观测,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3.加快企业地震台站监测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太钢、太铁、西山煤焦、太重、晋机等大型企业要保证地震监测台站正常运转,加大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投入,加强观测环境保护,保障观测人员生活待遇。
  (四)提升城市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防震减灾领导组工作。强化各部门、单位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通报联络机制。
  2.建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审批、备案、检查制度,修编新的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实现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启动时间不超过20分钟、组织救援行动不超过1个小时、灾民得到基本救助不超过24小时目标。
  3.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太原市紧急救援力量,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保证队伍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经费。
  各县(市、区)政府及武装部要根据地方实际,各部门、单位根据专业特性,强化救援队伍技能培训,组织经常性应急演练。街办、社区、学校、医疗单位基层组织,要进一步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壮大应急救援力量。 4.完善紧急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市发改、民政、财政、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做好地震应急所需基本食品、生活用品、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相应的储备方案、保障制度、震后物资调拨方案和分发办法,保证100万灾民3天以上所需食品和物资储备。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