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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 2008 年度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台帐制度的通知》(鹤政办〔 2004 〕 80 号)要求,于每月 5 日前,以表格形式(见附件)将所承担重点工作的进度、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预计完成时间报市政府督查室。上报的工作进度内容要具体,实事求是,不虚夸、不隐瞒;表述要准确到位,有形象进度,文字简明扼要。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市政府 2008 年度重点工作

  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见鹤办﹝ 2008﹞ 13号)

  二、各位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一)王明德常务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1 .争取 1-2 家企业上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 .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战略重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 .引导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 .抓好高尔夫球具及精密机械加工等一批投资规模超亿元在建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金属镁及镁合金深加工等一批投资规模超亿元签约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 .加快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 56 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 .加快煤化工一期、天海集团年产 100 万千米汽车电线等续建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8 .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 .煤化工二期、电厂四期、水泥四期、盐化工等项目争取早日开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 .提高工业集中区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 .加快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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