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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鹤壁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3 .兑现奖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三电”行业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动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平安建设年度评先资格、实行平安建设重点管理或综治一票否决、责任查究。

  (六)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不断完善联席会议、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警企联动、信息通报、督导考核、表彰奖励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依法监督指导“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案件高发、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三电”单位,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未完成本年度“三电”专项斗争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发展改革、电力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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