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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鹤壁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2 .集中清查。各县(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本县(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省 “三电”办统一部署,我市于 5月上旬和 7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为期 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

  3 .加强监管。各县(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管,引导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废旧金属收购业秩序。对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要纳入视线加强监管。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1 .调研摸排。深入研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摸排掌握、严密管控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并建立台帐,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切实提高防范、打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 .企地共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加强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有关“三电”企业要拿出专项资金,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以承包责任制等形式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山城区作为省“三电”办确定的 10个企地共建试点县(市、区)之一,要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 .严防死守。奥运会前夕,全市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奥运会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调整部署,增加力量,加大密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台站)的巡护值守,做到死看死守,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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