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1 .落实和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及时妥善协调好涉农涉企等关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农关系协调办公室
32 .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业集中区发展水平,更好发挥项目承载、资源聚合、经济先导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政府
33 .加强督查和效能监察,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努力营造投资者放心、经营者安心、创业者顺心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三、深化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4 .总投资 40 亿元的 20 个续建项目力争全部投产,其中 8 个项目上半年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35 .总投资 8 亿元的 15 个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积极谋划推进一批延环补链项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36 .依托朝歌日光新能源公司、河南太行全利集团等企业,加快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7 .科学定位发展方向和目标, 4 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创建方案评审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38 .围绕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生态经济一体化示范区的定位,加快建设金山生态经济园区。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淇滨区政府
39 .引导支持鹤煤集团、同力水泥、维恩克、绿佳等企业和牟山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淇县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区,按照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创建力度,在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两年内建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企业和园区。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40 .在山城区、鹤山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构建以城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41 .启动中水回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42 .在农村推广小型垃圾造肥、生产沼气装置,使农村垃圾就地减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环保局
43 .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的要求,尽快制定实施煤电、金属镁、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标准化体系,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依据、树立标杆。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