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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余市人民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㈢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经济工作。

  四、会议组织和纪律:

  ㈠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㈡相关成员单位需将前一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和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等形成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㈢会议组成人员不能出席市人民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向市长或常务副市长请假。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如不能到会,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

  五、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的编印。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编印《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精减会议,及时解决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提倡开短会和开务实高效小型协调会等精神,特制定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任务:研究处理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领域某一方面的问题。

  二、议题收集与审核: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应科室负责收集,送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审核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需要会议作出决定的议题,必须由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在会前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后呈报。

  三、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或市长助理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会议纪律:

  ㈠列入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提出议题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㈡各有关部门参会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掌握本次会议议题涉及本部门的事项;会议讨论时,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相同意见,不再重复;

  ㈢对于各部门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决定的问题,应进一步协调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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