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企业素质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积极开展企业信贷征信系统的推广工作,引进国内外著名资信评级机构开展资信评级,要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要将营造信用环境与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结合起来,协助资信评级高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承诺服务协议,给予信用评级、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财务管理等优惠性的服务。
引导中小企业采取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质量、计量、人力奖励和信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规范化。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质量兴企的发展道路,依据国家《企业标准体系》的规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开展GB/T19000、GB/T19022国家标准、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体系,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达标活动,生产、经营实行标准化管理,产品、管理、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鼓励企业创新创优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按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名优企业及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商标,大力开展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活动,对获得国家及省名牌产品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按照政府引导支持、整合资源、市场化运作、开放性服务的方式,建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检测检验、研发试验、质量认证、新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兴办新技术实体等多种形式,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申请认定。对自主创新的重大项目,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资助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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