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推进政策体系建设
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切实的支持。
一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市、县(市、区)两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二是深入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放宽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在立项、进出口、投融资、税收、用地、收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办理证照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我市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功能作用、地位贡献、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加大对中小企业名优新特产品、知名商标的宣传力度,为企业成长创造良好舆论条件。
(二)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积极优化产业结构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基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突出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要统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构建城市、县域、乡村各有侧重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要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传统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业,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公共事业、金融服务、文化娱乐、物流信息、现代旅游、生物医药等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县域、城镇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类资源,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特色产业;三是乡村要立足当地资源,紧紧围绕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四是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接替产业,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重点发展好煤炭及其加工业、冶铸及装备制造业、建筑材料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子元器件、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以及旅游、商业、服务业等产业;五是积极发挥中小企业聚集效应强、资源共享程度高和便于分工协作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及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通过核心或重点产业的企业群体发展带动相关或配套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发展,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