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实施民生工程等改善民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纠正和查处农民土地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强行流转承包地、变相征占农村土地和非法侵占农村土地及农民承包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等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府系统和社会团体的拟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经国务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出台规范性意见。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行业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推行强制服务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问题;纠正和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其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巩固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和克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有关要求,发挥各级涉企负担监督联系点及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企业的诉求渠道;对涉企检查、收费、培训开展调研。纠正和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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