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实现节约型、环保型发展方式为目标,做好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督查。
全面实施“收缩转移”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六)以加快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为目标,做好全市民生工作的督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民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就业再就业及培训、农村牧区扶贫、城乡居民低保救助、教育提质助困、医疗卫生保障、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城区改造、城乡改水、乡村通公路、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牧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专项查办工作质量
(一)认真做好自治区督查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及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落实工作。要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督查件的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及阶段性工作要求,抓好领导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做好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的工作体系。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创新督查工作机制,规范专项查办件的办理程序,建立交办、催办、调查、核实、反馈及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加大查办、复核、回访力度,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三、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抓好建议和提案所提事项的督查落实
(一)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责任,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使办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办理质量上,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进一步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对重点建议、提案实行跟踪办理,强化检查落实、跟踪督办,提高建议、提案的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和解决率。
四、健全督查机构,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搞好督查调研,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督查机构,配齐配强督查工作人员,抓好督查队伍建设,提高督查工作人员素质,改善督查工作条件,努力提升督查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