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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为更好的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系方式
  (一)主要以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联系。联席会议是市政府听取来自工会和职工意见及要求的重要渠道,是市总工会向市政府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和建议,实现宏观参与的重要工作机制。
  (二)联席会议方式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系人和联席会议议题
  (一)市政府联系人为市政府有关领导。
  (二)市总工会联系人为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市政府联系人和市总工会联系人共同商议确定。
  三、议事范围
  (一)研究解决市总工会怎么样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好基层工会作用的问题,调动广大职工为全市“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问题。
  (二)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好党委和政府沟通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和传递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维护和安定和谐的工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好城镇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困难救助、送温暖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工会工作遇到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其它问题。
  四、其它事项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准备和会议筹备组织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
  (二)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有关单位和市总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督促检查。
  (三)联席会议由市政府联系副市长主持召开,与联席会议议题有关的各单位负责人、市总工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各旗县市区政府都要和本级工会建立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支持工会工作,确保工会工作取得实效。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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