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村户、进单位、进学校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市公安局要在媒体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发展服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商务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整治非法矿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使用民爆器材的单位和“三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行业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矿井安全管理及检查,包括关、停矿井民爆器材的清理登记,配合公安机关收缴现存的民爆器材。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级与县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与直管的涉爆涉枪单位,派出所要与辖区的涉爆涉枪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