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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乔 迪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春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光亮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瑞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武志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世平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赵玉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翠萍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保平  晋中公路分局副局长
      胡玉清  市气象局副局长
      郝何龙  市地震局副局长
      韩金锁  市防讯办主任
      贾玉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晓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建国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光亮兼任。
  各县(区、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村委和矿山企业要有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具体负责人,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应急抢险措施
  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图或表,汛期地质灾害电话联络图,落实和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段,设立警示牌,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组织地质灾害抢险队伍。发生地质灾害要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能力,落实应急抢险措施。
  (四)排查隐患,加强汛前巡查汛期防灾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气象、防汛、地震、旅游等相关部门在汛前要派出专门人员,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和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单位、学校、矿山企业和每一户居民手中。落实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具体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人,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建立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汛期要加强防灾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对违反规定引发地质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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