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汾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临汾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临汾市区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适应本市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满足市区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规划是临汾市城市规划区“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控制市区近期住房建设发展的主要依据,对市区住房建设起着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临汾市区城市规划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制定住房建设相关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目标
第六条 规划期住房现状
“十五”期间,临汾市区住房建设各项指标达到了历史新高,市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到2007年末,临汾市区规划区内城镇住房保有量约为125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区居民人口达到41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28.5平方米。
第七条 主要目标
1、新开工总量和结构
新开工总量:规划期内,预计新开工住房约4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