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负责做好内外贸企业、成品油经营和酒肉类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国资委负责做好全市国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中小企业局负责做好集体和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农机局负责做好农用机械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煤气、供水、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污染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气象局负责做好防雷电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气象灾害预报;
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以上各市直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于3月5日前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六、阶段划分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