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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与机制

  4.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估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的重要指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以及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存入高中阶段学生和高校学生档案;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据,定期对各区县、各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予以公告。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从2009年起,增加北京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中的体育考试成绩权重。继续做好高中阶段学生毕业体育会考工作。

  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深化评价、考试、升学制度改革,加强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精简不必要的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校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周课时总量要求,教师要合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6.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继续深入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康观念。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时规定,保证开足开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至2年级每周至少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至少3课时,高中每周至少2课时;中小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在学生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必须安排1节课外体育活动;完善和落实大课间活动、寄宿学校学生上早操等制度。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

  7.进一步改善青少年学生用眼卫生状况。加快推进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确保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包括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教室人均面积等),提供科学合理的教学环境。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防止超课时授课、过多的课外作业和视频作业,尽量减少学生过度的用眼负担。学校要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教师要培养和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眼保健操技能和正确的读写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以及学会主动休息,养成良好的用眼护眼习惯,切实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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